“弱视当天见效,近视3到5次效果明显。”“21世纪的今天我们提出生理视觉康复训练,利用人体生理潜能无创恢复视力健康”......
看到这样的广告宣传
相信不少家长会心动
想带着孩子去试一试
▲资料图。央视财经
近日
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一则判决显示
一家“慧视力”视力矫正中心服务
宣传册针对视力矫正
存在夸大、虚假内容
误导消费者接受服务
被判构成欺诈
向消费者“退一赔三”
1
花了两万多元矫正视力一年后视力反增度
这事还得从3年前说起。新疆乌鲁木齐市民高某的孩子是近视眼,年12月24日,他看到一家慧视力青少年视力矫正中心(以下简称“慧视力矫正中心”)的宣传广告,不禁有些惊喜。
该中心宣传手册宣称:
“慧视力眼轴抑制法专门针对真性近视患者”
“慧视力眼肌疗法从根本上解决儿童视力的问题”
“弱视当天见效,近视3到5次效果明显”
“21世纪的今天我们提出生理视觉康复训练,利用人体生理潜能无创恢复视力健康”等......
随后,高某带着孩子来到那家慧视力矫正中心咨询,店长自称其为视力矫正专家并承诺可帮助高某孩子矫正视力。年3月29日起,高某的孩子开始在那家慧视力矫正中心接受“治疗”。近一年的时间,共花了矫正医药器材费、矫正服务费合计元。
出乎高某意外的是,年3月22日,医院复查,发现孩子的眼轴从治疗前25.09和25.17扩展为26.03和26.05,且度数上升度。
高某认为慧视力矫正中心虚假夸大宣传治疗效果,并故意隐瞒孩子在治疗期间真实视力状况,导致加重孩子视力损伤程度,将慧视力矫正中心告上了法庭。
2
宣传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接受服务构成欺诈退一赔三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爱心慧视力健康保视力”宣传册有“弱视当天见效,近视3到5次效果明显。21世纪的今天我们提出生理视觉康复训练,利用人体生理潜能无创恢复视力健康”的描述,涉及诱导消费者的虚假宣传。
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法院判决慧视力青少年视力矫正中心构成欺诈,判令返还高某已支付服务费用元,并三倍赔偿元。
慧视力矫正中心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年10月12日,二审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慧视力矫正中心收取了服务费用,应当对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做真实全面的宣传。“慧视力矫正中心”宣传册针对视力矫正存在夸大、虚假内容,误导消费者接受服务,最终服务结果也并未能达到宣传册的广告效果,构成欺诈,维持一审判决。
3
再次提醒近视不能治愈各位家长千万别信所谓的“康复”“恢复”“降低度数”“近视治愈”“近视克星”
年3月26日,卫健委、网信办、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中医药管理局、药监局曾联合发文强调:
“在目前医疗技术条件下,近视不能治愈。”
从事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的机构或个人不得在开展近视矫正对外宣传中使用:“康复”“恢复”“降低度数”“近视治愈”“近视克星”等表述误导近视儿童青少年和家长。
面对孩子视力问题
家长一定要谨慎再谨慎
切莫病急乱投医、偏听偏信
务必牢记
养成良好的用眼、护眼习惯
最重要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记者/裴莹
编辑/孙蕊
监制/何永鹏田珍祥